九工通〔2024〕20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创新创造、提升技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市总工会决定继续择优选树命名一批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并对已命名挂牌的市级创新工作室进行摸底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九江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活动
(一)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创新工作室必须有工作计划、有活动开展、有创新成果、有技能培训,符合《九江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以1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创新能力和实践业绩的,在本行业具备一定影响力并获得过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或者赣鄱工匠、天工杯工匠、九江工匠等称号的人才为领衔人。
2.一般由3名以上生产工作一线的技能人才或创新人才为主体,以相对固定的团队模式开展创新、培训、服务等工作,团队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团队协作氛围浓厚,有效运行2年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处室、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不在命名之列。
3.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开展创新活动所需的配套设施或设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定期开展技术攻关、创新活动或技能培训,运作规范有序。
4.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有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每年至少开展1项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至少有1项以上创新成果(含专利、科技奖励、科技类核心期刊论文等)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技能传承、精神培育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6.应在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及驻市企事业单位工会已经正式命名挂牌的创新工作室中产生。优先考虑地方支柱产业、装备制造业、数字经济领域企业、新兴产业的创新团队。
(二)推荐申报名额
各地各单位工会推荐申报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已被市总工会命名的市级创新工作室不再推荐申报。2024年度计划命名挂牌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0家。
(三)推荐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四)推荐工作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九江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根据《九江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附件2)撰写相关申报材料,拍摄5分钟左右介绍工作室现场布置、团队成员、日常工作及创新研发成果等有关情况的视频,以及3张关于工作室挂牌、外观布局和制度上墙情况的照片,并将上述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2.市总工会将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创新工作室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提出考核意见,按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最终命名对象。对本年度命名的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下发命名文件、给予授牌及一定的经费补助。
二、市级创新工作室摸底调查
根据《九江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暂行管理办法》,市级创新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掌握各地各单位创新工作室运转情况,拟于2024年9月开展市级创新工作室摸底调查工作。摸底调查对象为2015年以来已被命名挂牌的市级创新工作室(具体名单附后),下步将对创新工作室名存实亡、团队解散、考核不达标的予以督促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予以撤销命名。
摸底调查工作与本年度市级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同时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如实填写摸底调查表。
三、相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市级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摸底调查工作,主动谋划、精心组织,把市级创新工作室创建和管理作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创新工作室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管理。
联 系 人:吴谦,蔡民建
联系电话:0792-8227328
电子邮箱:jjszjjb@sina.com
联系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兴城大道九江市工人文化宫923办公室
附件:1.九江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2.九江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3.市级创新工作室名单
4.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情况摸底调查表
九江市总工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