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6 作者: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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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通〔201940

 

 

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劳模和工匠创新

工作室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庐山管理局总工会,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工会,八里湖新区工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推进我市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改革,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劳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伟大实践,市总工会决定择优选树命名一批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市级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必须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开展、创新有成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市级及以上劳模或知名工匠为领衔人,组成创新团队。

(二)已有效运行3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三)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作规范有序。

(四)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六)应在县区总工会、市直及驻市企事业单位工会正式命名挂牌的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中产生。优先考虑新兴产业、地方支柱产业的创新团队。

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不在命名之列。已被市总工会命名的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不再推荐申报。

二、推荐申报名额

各地各单位工会推荐申报的创新工作室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市总工会将在实地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按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最后的命名对象并给与一定的经费补助。

三、推荐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把推荐申报过程作为贯彻落实我市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

各地各单位请于9月26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2019年九江市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表》(附件1),根据《2019年九江市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附件2)撰写相关申报材料,拍摄5-8分钟介绍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有关情况的视频,以及工作室外观布局照片,并将上述表格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申报表可在市总工会网站中下载。

邮箱:jjszjjb@sina.com,联系电话:8227328。

 

附件:1.九江市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2.九江市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九江市总工会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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