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总工会是全市地方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直属工会的领导机关。市总工会由中共九江市委领导。其主要职责: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职工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全总、省总工会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市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
(二)坚持工会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体制,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加强对下级工会的领导。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市、区)总工会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加强市级产业、直属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的任用管理和考核监督;加强市总工会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地方、产业、直属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工会工作协理员队伍建设。
(三)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有关全市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和协调,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措施草案的拟定;建立健全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对侵犯职工权益的重大事件参与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职工服务工作,帮扶困难职工;主动承接政府委托的面向职工群众服务的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管理。
(四)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到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中来,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全省、全市劳动模范以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面,创新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改进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方式方法,不断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提升工会工作科学化水平和工作实效。指导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推进工会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严格工会资产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劳动、福利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女职工工作和工会组织的对外交流合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九江市总工会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九江市总工会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九江市工人文化宫、九江市职工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7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39人。实有人数小计15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3人,行政在职人数2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3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83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九江市总工会收入预算总额为407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6.9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7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21.4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90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5.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九江市总工会支出预算总额为407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6.9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08.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1.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4.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4.52万元,资本性支出80.1万元。项目支出368.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0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52.8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7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44.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8.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7.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4.64万元;资本性支出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1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九江市总工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17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21.4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2.8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1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02.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6.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5.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6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8.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0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九江市总工会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无
(如无,则说明“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九江市总工会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无
(如无,则说明“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91.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69.96万元,增长4422.98%。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九江市总工会项目情况说明
1.劳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设立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是提高劳模待遇的重要手段,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增强了全社会对劳模的推崇;设立市困难劳模帮扶资金是提高劳模待遇、帮助劳模解决生活困难的重要手段;设立劳模休养金是体现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的关心和爱护。
2)立项依据
2013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10次联席会议纪要》和2018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12次联席会议纪要》、2015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11次联席会议纪要》依据2018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12次联席会议纪要》、2005年九江市政府出台的《九江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
九江市总工会
4)实施方案
每年年初将此项资金列入单位预算,年中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并参照省里的省劳模相关资金分配规定,制定市本级分配方案,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经公示无异议于年终组织发放。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79.0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按规定做好劳模春节慰问、困难帮扶、荣誉休养、发放荣誉津贴等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落实劳模待遇,提高劳模的社会荣誉感和帮扶满意度。
经济成本指标:劳模经费成本是在控制范围内;
数量指标:全国劳模荣誉津贴发放人数预计9人、劳模休养人数50人、市困难劳模帮扶补助金72万元、市级劳模春节慰问人数预计960人;
质量指标:补助资金发放成功率100%、休养活动成功性≥95%;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发放及时、劳模休养开展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建立健全并动态化管理劳模档案;
满意度指标:劳模满意度≥95%。
2.劳动竞赛项目
1)项目概述
组织职工开展各类劳动竞赛活动是提升职工职业技能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制造强国和打造地区技术人才梯队的必要抓手。
2)立项依据
2013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10次联席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九江市总工会
4)实施方案
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达到激励职工投身岗位创新、钻研业务技能,促进企业发展。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和赛事承办单位实有条件,认真组织劳动竞赛各项工作,通过组织开展的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达到激励职工投身岗位创新、钻研业务技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经济成本指标:劳动竞赛活动成本是在控制范围内;
数量指标:举办竞赛场次≥1次;
质量指标:活动举办成功率≥100%;
时效指标:竞赛活动举办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竞赛举办机制健全;
满意度指标:参与单位和职工满意度≥95%。
3.帮扶送温暖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重点用于支持工会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持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在职工遇到各类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性困难时开展前置性、补充性、开发性帮扶和送温暖服务,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职工群众的关心关爱。
2)立项依据
2012年《九江市人民政府与九江市总工会第九次联席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九江市职工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通过组织开展的各类职工送温暖活动,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关心关爱,帮助城市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通过2024年组织开展的各类职工送温暖活动,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关心关爱,巩固城市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成果。
经济成本指标:经济成本130万元;
数量指标:走访高温一线职工人数>4000人、慰问职工人数>350人;
质量指标:走访慰问对象有责投诉0起;
时效指标:走访慰问工作开展及时;
经济效益指标:成本降低率10%;
社会效益指标:目标群体满意率>90%;
满意度指标:走访慰问对象满意度>90%。
4.帮扶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主要用于九江市困难帮扶中心日常管理事务,满足单位正常工作的基础下,优化办公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2)立项依据
《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七次联席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九江市职工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满足单位正常工作的基础下,优化办公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3.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九江市职工服务中心日常设备维护、办公、缴纳水电费、交通费、培训等费用。
经济成本指标:帮扶工作经费13.5万元;
数量指标:举办培训次数≥3次、参加培训人数≥180人;
质量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时效指标:设备维护及时、培训及时性;
经济效益指标:成本降低率10%;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0%。
5.“职工之家”物业费项目
1)项目概述
主要用于“职工之家”办公楼的管理费、保洁保安服务费、绿化费等,确保为广大工会会员及工会组织提供干净、整洁的讲座场地、活动场地以及文娱设施、体育配设。
2)立项依据
2020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13次联席座谈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九江市工人文化宫
4)实施方案
用于八里湖职工之家区域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水电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灭虫服务以及电梯、供电、供水消防等设备设施的维护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3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八里湖职工之家区域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水电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灭虫服务以及电梯、供电、供水消防等设备设施的维护。
经济成本指标:经费成本37万元;
数量指标:物业人数≥10人;
质量指标:保障职工之家基础设施运行;
时效指标:设备故障维护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营造舒适的环境;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九江市总工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群众团体事务: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⑴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⑵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⑴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⑵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