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省劳模困难补助帮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6 作者: 文章来源:市总经济技术部
【字体:


为体现对困难劳模的关心,今年省政府省总工会继续安排了劳模困难补助帮扶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为保证我市分配发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劳模手中,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帮扶对象

生活困难补助金

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发放对象是:市总工会列入管理的、收入较低的江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享受江西省劳动模范待遇的先进个人。

1.在职职工省劳模的生活困难补助参考标准线为5000/月,退休职工省劳模的生活困难补助参考标准线为3200/月,其实际月平均收入未达到补助标准线的,按差额补齐。

2.农民省劳模男年满60女年满55生活困难补助参考标准线为1500/月,其实际月平均收入未达到补助标准线的,按差额补齐

3.申报时填报无固定收入,或灵活就业无固定工作无法核实月收入的职工省劳模,经基层工会核实并出具书面证明确实存在家庭生活困难的,参照有关规定酌情予以适当帮扶。

(二)特殊困难帮扶金

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用于帮助缓解省劳模本人患重大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或因劳动功能障碍、生活自理障碍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患重病,配偶失业,成年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须由劳模监护抚养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帮扶标准参照《江西省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实施细则(试行)》《九江市市级以上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个人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二、拟帮扶的生活困难省劳模基本情况和补助金额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就业

情况

本人月平均收入()

拟补助金额(元)

1

屈小红

56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离退休

2825.15

4490

2

叶忠奎

59

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街道长虹北路社区退休职工

离退休

3098.45

1210

3

李芳

55

原长江毛纺织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离退休

2866.86

3990

4

吕志芳

52

江西海扬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离退休

1652.64

18560

5

唐小平

57

江西安恒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在职

3000

24000

6

陶金花

70

江西九江茅山头企业集团公司退休职工

离退休

2426.77

9270

7

方裕堂

76

修水县太阳升镇三都村

农民

163.5

16030

8

王富生

88

修水县路口乡路口村

农民

552.24

11370

9

张淑芳

60

原修水县第一缫丝厂下岗职工

离退休

2749.64

5400

10

黄水华

68

修水县漫江乡杜市村

农民

143.725

16270

11

樊尝秋

89

修水县大桥镇墨田村

农民

169.5

15960

12

朱春牡

83

修水县义宁小学退休教师

离退休

2207.09

11910

13

罗时来

70

修水县征村乡敬老院退休干部

离退休

1930.64

15230

14

王参伦

71

修水县上奉镇石街村

农民

380.37

13430

15

陈荣进

72

武宁县船滩镇莲塘村

农民

164.44

16020

16

李祖英

86

武宁县东林乡白水村

农民

169.5

15960

17

李杨淑

88

武宁县豫宁街道樟树下社区

离退休

2113.31

13040

18

麻莲姣

71

武宁县石渡乡新丰村

农民

165.4

16010

19

余传夏

65

瑞昌市南义镇和平村

农民

174.04

15910

20

吕庆胜

54

原瑞昌市金锋集团下岗职工

下岗

1050

47400

21

何华生

45

九江龙昌塑胶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职工

在职

3750

15000

22

蔡灿辉

74

瑞昌市范镇范镇村

农民

163.5

16030

23

陈英

41

瑞昌市汉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母婴护理指导师

在职

3004.61

23940

24

胡万妹

92

都昌县中馆镇中馆街

农民

255.5

14930

25

赵尊志

87

都昌县北山乡邹家咀村红门楼赵村

农民

611.07

10660

26

江民益

84

都昌县西源乡西源村花门楼村

农民

540

11520

27

熊先菊

70

都昌县和合乡义公村

农民

222.65

15320

28

邵国助

68

都昌县北山乡松峦村邵村

农民

192.67

15680

29

袁青松

65

都昌县徐埠镇白果村

农民

1487.4

150

30

周恩次

70

湖口县流泗镇竹涧村

农民

1318.76

2170

31

杨水初

65

湖口县城山镇团山村

农民

165.23

16010

32

夏桂平

57

原湖口县水泥厂下岗职工

下岗

无固定收入

10000

33

王先华

73

湖口县均桥镇文新村

农民

163.5

16030

34

时腊初

59

湖口县流泗镇人民政府会计

在职

3258.33

20900

35

刘映华

49

彭泽县银海纺织有限公司职工

在职

3200

21600

36

张启文

50

彭泽县交警大队辅警

在职

3891

13300

37

李光前

72

彭泽县浩山乡柳墅村

农民

164.44

16020

38

吴松元

80

彭泽县棉船镇复排村

农民

177

15870

39

何瑞华

64

彭泽县马当镇政府退休职工

离退休

1276.67

23070

40

吴荷花

82

原彭泽县建材厂职工后返乡务农

农民

147.5

16230

41

胡梅生

77

彭泽县杨梓镇乐观居委会

农民

166

16000

42

陈善喜

55

永修县虬津镇麻潭村

其他

无固定收入

10000

43

潘运水

76

永修县三角乡林场退休职工

离退休

1952.55

14960

44

淦克达

84

永修县九合乡河头村

农民

142

16290

45

蔡升炳

77

永修县三角乡里港村

农民

163.5

16030

46

陈少明

61

永修燕山少明茶叶专业合作社

农民

500

12000

47

刘诗忠

78

永修县梅棠镇中心村

农民

673.5

9910

48

陈德煌

73

永修县燕坊镇金坂村

农民

163.5

16030

49

李林香

58

原永修县环卫所退休职工

离退休

1070.97

25540

50

杨万根

68

德安县磨溪乡宝泉村

农民

251.55

14980

51

孙法育

70

德安县高塘乡原乡镇企业聘用干部

离退休

1876.85

15870

52

欧阳秋娥

82

庐山市星子镇三角垅村

农民

172

15930

53

孟金姣

76

庐山市温泉镇西洲村

农民

163.5

16030

54

杨小明

58

庐山大厦职工

在职

3957.83

12500

55

张进

56

庐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云中宾馆职工

在职

2553

29360

56

曹福章

67

柴桑区新合镇小石村

农民

167.31

15990

57

梅秋荣

70

柴桑区江洲镇蔡洲村

农民

357.99

13700

58

刘兆兴

91

濂溪区赛阳镇东林村农民

农民

619.5

10560

59

万文娟

78

经开区滨兴街道一马路社区退休干部

离退休

2132.61

12800

60

戴征东

72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柘林镇莲花社区

农民

164.22

16020

三、拟帮扶的特殊困难省劳模基本情况和补助金额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就业 情况

困难原因

拟分配帮扶金额(元)

1

黎绍佳

79

原九江氮肥厂退休职工

离退休

本人因年老体弱,骨折术后生活不能自理,去年患帕金森病,致手抖偏瘫后遗症,目前全天需要人护理,造成生活困难

19300

2

李芳

55

原长江毛纺织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离退休

其丈夫为下岗职工,因患直肠恶性肿瘤长期住院治疗,于今年病逝,自付医药费12781.51

11500

3

蔡泽秀

89

原九江市家用电器总厂退休职工

离退休

本人因患肾病综合症等,长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现病情加重需长期佩戴呼吸机,且配偶年老多病,家庭生活困难

20700

4

张亚奎

76

江西海扬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离退休

本人因患慢性肾衰病、喉恶性肿瘤多次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46053.73

46000

5

邹立华

73

九江三棉印染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

离退休

本人因患尿毒症、严重高血压和糖尿病,长期血透治疗,自付医药费11304.61

11300

6

周利平

66

九江三棉印染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

离退休

本人因患高血压(极高危)、冠心病需长期吃药,自付医药费5901.51元,其妻子自付医药费1970.38

1600

7

罗时来

70

修水县征村乡敬老院退休干部

离退休

其妻子因脑梗死后遗症瘫痪在床,长期服药,自付医药费3019.11

2700

8

王富生

88

修水县路口乡路口村

农民

本人为二级肢体残疾,其妻子二级听力残疾,两人丧失劳动力多年,生活不能自理,长期靠药物维持

19300

9

陈荣进

72

武宁县船滩镇莲塘村

农民

本人年老多病,长年吃药,自付医药费9578.43

3500

10

吕庆胜

54

原瑞昌市金锋集团下岗职工

下岗

夫妻为双下岗职工,其妻子为心脏手术后状态,丧失劳动能力,本人因患甲状腺恶性肿瘤,自付医药费4352.39

4300

11

刘彦展

65

瑞昌市鸿达纺织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离退休

本人年老体弱,其独女因突发性格自闭致抑郁症多年未愈,一直由父母供养治疗,家庭经济困难

3510

12

夏水莲

78

湖口县城山镇竹庄村

农民

夫妻二人年老多病,因新冠引发肺部感染住院治疗,本人自付医药费4787.52元,其丈夫自付医药费4437.96

2700

13

何周全

78

原彭泽县经贸委退休职工

离退休

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死亡,自付医药费16061.12

16000

14

张启文

51

彭泽县交警大队辅警

在职

其妻子因患右肺中叶腺泡癌住院手术治疗,自付医药费25633.31

23000

15

何瑞华

64

彭泽县马当镇政府退休职工

离退休

本人因膀胱恶性肿瘤术后化学治疗,自付医药费7192.19元,妻子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多次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11020.84

17100

16

吴奇明

58

彭泽县浩山乡海形村

农民

本人因患白内障、青光眼等,住院手术治疗,自付医药费14931.14

8900

17

张红玉

74

彭泽县供销社退休职工

离退休

其丈夫因脑中风长期卧床不能自理,导致肺性脑病、严重呼吸衰竭,需长期护理治疗,自付医药费13842.62

12400

18

胡梅生

78

彭泽县杨梓镇乐观居委会

农民

本人因患冠心病自付医药费1834.39元,其妻子因患胆囊结石自付医药费7847.76

2800

19

卢健

61

彭泽县马当镇跃进村

农民

其母亲因患肝恶性肿瘤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35470.86

31900

20

彭堂平

47

江西三木制造有限公司职工

在职

其母亲因患左肺上叶恶性肿瘤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66005.45

50000

21

刘苏建

64

原江西仪表机床厂退休职工

离退休

其子因患尿毒症及脑溢血,长期透析治疗,常年服药,自付医药费4727.38

4200

22

柏根发

74

庐山市就创中心退休干部

离退休

本人因患原发性肝细胞癌等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7551.62元,其妻子因患股骨头坏死住院手术治疗,自付医药费19248.88

18800

23

钱金滚

58

庐山市纪委干部

在职

本人因患脊髓空洞症,现瘫痪在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

19300

24

曹福章

67

柴桑区新合镇小石村

农民

本人因患脑梗死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自付医药费14033.18

14000

对上述拟帮扶的困难劳模如有异议,请于2023121217:30前,向九江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反映,电话:0792-8227328



九江市总工会

2023126



九江市总工会(服务号) 关闭
九江工惠(订阅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