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全省、全市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9 作者: 文章来源:市总经济技术部
【字体: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激励全市广大职工群众为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全省、全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申报对象。五一劳动奖包括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奖章。其中,“五一劳动奖状”的评选对象为我市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或设立在我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的分支机构;“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对象为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中的职工;“工人先锋号”的评选对象为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下属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上述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凡推荐申报“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内部至少要有1个已经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工人先锋号”的车间(或工段、班组、科室等)。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应具备全省“五一劳动奖状”资格。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职工,一般应具有全省“五一劳动奖章”等省(部)级表彰的荣誉基础,推荐全省“五一劳动奖章”的职工,一般应具有市(厅)级表彰的荣誉基础,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申报条件。“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实施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和中部地区的数字产业发展集聚区、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场景创新应用先导区、数字营商环境示范区等“一地四区”,全方位、系统性做优做强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优化升级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全面建设“六个江西”发展目标中,落实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激活产业升级,构建新发展格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完善立体化社会治理防控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更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等方面举措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助推全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实施招大引强工程、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优质企业、推动产业链延伸扩张、推进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企业改造扩能、推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推动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推动产业工人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保障产业工人地位的制度更加健全,产业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奋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做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推进疫苗研制和加快免费接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申报名额和比例

(一)常规表彰

1.“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名额不分配到设区市,由设区市总工会推荐申报,全省统一掌握;分配给我市的全省“五一劳动奖状”4个,其中非公企业2个。

2.“五一劳动奖章”。分配给我市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2名(预计);分配给我市的全省“五一劳动奖章”8名,其中一线产业工人4名,其他一线职工或专业技术人员2名,科教人员2名。

3.“工人先锋号”。分配给我市的全国“工人先锋号”1-2个(预计);分配给我市的全省“工人先锋号”8个,其中企业班组6个,企业班组中非公企业班组4个。

另外,今年拟命名市级“工人先锋号”30个左右,其中,县(市、区)各1个,市直、驻市单位共15个左右。

4.各县(市、区)总工会必须推荐1个非公企业为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申报对象,1名非公企业一线工人或专业技术人员、1名农民工为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申报对象,1个非公企业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团队)为江西省工人先锋号申报对象,尽可能推荐上报1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各县(市、区)推荐市级工人先锋号须采取差额申报办法,即各申报两个不同行业的推荐对象并进行排序,否则为无效申报(申报非公企业班组的除外)。

(二)单列表彰

今年省总对符合即时表彰条件的对象一般不再当时授予奖章(即时表彰),调整到“五一”前夕与常规表彰一并表彰,名额单列(单列表彰名额不计入总体名额比例)。

2023年度省五一劳动奖和省工人先锋号单列表彰共分两类:

1.对于在2022年度全省“产改”督查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单位,表彰分配名额适当予以倾斜并单列。今年分配给我市的名额有省五一劳动奖章1个、省工人先锋号1个,其中省五一劳动奖章须推荐“产改”试点单位产业工人以及直接从事“产改”的工作人员或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推动“产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个人,省工人先锋号需推荐“产改”相关试点单位下属的班组。

2.对于在2022年度江西省“天工杯”劳动和技能竞赛、全国职工数字化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及个人予以单列表彰。今年省总未分配给我市此项表彰名额。

(三)比例要求

1.全市推荐的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中,农民工为单列申报指标,不少于2人,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中的县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应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推荐。企业负责人(指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法人代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的三级以上企业、省属企业下属的二级以上企业的党委书记、总经理,盈利性质的民办非企业机构负责人)名额不直接分配到设区市,全省统一平衡,各设区市限报1人,不占全市推荐评选名额。

2.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

没有开展劳动技能竞赛的企业和车间、工段、班组不得参加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评选。

三、推荐申报流程

(一)广泛宣传。各级工会要早计划、早动员、早部署,结合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两节”期间走访慰问等活动,采取召开会议、网络发动、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职工群众知晓率、基层一线覆盖率,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二)基层推荐。基层工会严格对照推荐评选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向上一级工会推荐。推荐对象应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或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形成职代会会议纪要(应有工会公章)。推荐对象应通过所在单位常用信息公开渠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差额评选。各县(市、区)总工会汇总各基层工会推荐名单,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采用差额方式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经县级党政同意后,提交市总工会审核。

(四)审核上报。市总工会对各县(市、区)总工会和本级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同意后,汇总推荐名单报省总工会预审。预审通过后,由市总工会提出推荐对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经市级党政同意后,提交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审核。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始终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持续提高产业工人参评获评比例,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一)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推荐评选工作更好地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推荐对象都须经过民主推荐和公示,让职工群众充分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推荐评选活动中,多做组织职工、宣传职工、教育职工、引导职工的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走在时代前列,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

(二)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和普通劳动者。各级工会在推荐申报时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特别是职工技术创新、技能比武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要注重在劳模创新工作室团队及所在单位中推荐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优先推荐为新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推荐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的在赣优秀港澳台资企业和港澳台同胞。

各县(市、区)总工会推荐申报工作应考虑行业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向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一线工人(含农民工)倾斜,防止出现申报对象集中于少数行业或企业负责人的现象。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推荐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具体完整的单位、职务、职称和简要事迹。

(四)严格推荐评选程序。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执行“预审、复审及公示”程序,即实行预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县(市、区)级、设区市级和全省公示。

申报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应当征求纪检监察、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审计部门意见,非公企业应当征求统战部门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意见。

申报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应当征求公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国企高管和社会团体领导干部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的,还应当征求纪检监察、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审计部门意见,非公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统战部门、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农民工须征求工作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意见。在赣工作的港澳台同胞须经各级港澳台办公室审核同意推荐。

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足额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近五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五)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推荐评选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人民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各环节规范有序;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严禁私相授受,杜绝滥用职权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推荐评选工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推荐评选工作中发现或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推荐评选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无处置结果的,涉及的相关人选不得作为推荐对象上报。凡是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有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定程序推荐等问题,即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各级推荐单位要建立实名记录和报告制度,评选各阶段推荐单位要如实填写《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工作全过程纪实表》(见附件5),在上报推荐意见时同步上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情况,同时抄送具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做到全过程纪实;要规范资料留存备案工作,做到全过程可追溯。

(六)按时高质完成评选工作。凡推荐申报“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集体和个人,都必须填写本通知相应附件,另需提供围绕推荐条件撰写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及加盖单位工会公章的职代会会议纪要、会议水印照片,公示期间每日的水印照片、公示结果报告,劳动竞赛和荣誉基础佐证材料等。

各县(市、区)总工会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县级公示结果和推荐对象名单(含差额:奖章应为一线产业工人或农民工;奖状及工人先锋号应为非公企业及其班组),以及县级党政同意申报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材料均请附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以与上述材料同时报送,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传送,邮箱地址见下文,附件可在市总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推荐申报材料必须于2023年2月14日前报送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逾期未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均为无效,视作弃权。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联系,电话:8227328,电子邮箱:jjszjjb@sina.com。


附件:1.“五一劳动奖状”推荐申报表

2.“五一劳动奖章”推荐申报表

3.“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表

4.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5.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工作全过程纪实表


九江市总工会                

2023年1月19日               

九江市总工会(服务号) 关闭
九江工惠(订阅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