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工人文化宫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拟聘人员和岗位,经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市总批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九江市工人文化宫反映,联系人:熊华,联系电话:0792-8223113。
九江市工人文化宫
2021年9月10日
九江市工人文化宫文件
九宫字〔2021〕3号
九江市工人文化宫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工人文化宫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位工作要求制定竞聘条件,岗位设置须群众公认,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四、已核准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
根据《九江市工人文化宫岗位设置方案》,经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30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21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0%。专业技术主系列专业设置数是1个是艺术系列,辅系列专业设置数是2个是群文系列和图书系列。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3%。其中:七级1个,八级2个,九级4个。
1、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七级职员1个,名称是工人文化宫主任;八级职员2个,名称为工人文化宫副主任。
2、其他管理岗位4个。九级职员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0%。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其中:八级岗位3个,九级岗位3个,十级岗位3个。
3、初级岗位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其中:十一级岗位4个,十二级岗位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1个。
(四)《岗位核准表》(人事部门已审核)
见附件。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管理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此外,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或者本单位其他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以上岗位晋级,年度考核等级必须合格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任职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1)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具备副高资格,聘任中级(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三年以上,
(3)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三年以上。
(4)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具备中级资格(含原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一年以上。
(5)专业技术十一级应聘任十二级岗位一年,初级岗位在职数范围内,由单位自主聘任。
(6)首聘晋级人员一般聘任到本级最低档。
以上岗位晋级晋档,年度考核等级必须合格以上。
3、技术工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是:
(1)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技师等级考评;
(2)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等级考评;
(3)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5)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是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6)普通工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普通工岗位。
单位还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增设岗位条件。
4、岗位转换
因工作需要,文化宫人员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换聘用的需符合新聘岗位基本条件。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时,要符合聘用岗位的相应条件,一般聘用到九级及以下职员岗位。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本岗位的最低等级。
六、竞争上岗办法
本次竞聘结合文化宫实际采取择优聘用的办法,按竞聘人员的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以及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特制定竞聘上岗办法。竞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
2、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专业人员必须具有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管理岗八级职员以上岗位应具备上级任命;
5、组织任命调动、引进人才优先聘任原单位已聘任的专技岗位;
6、乡村振兴、文化宫重点工作岗位的人员按照相关文件优先晋级晋档。
(二)、管理岗位竞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必须满足《九江市工人文化宫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岗位任职条件。
2、遵守单位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
4、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
(三)、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必须满足《九江市工人文化宫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岗位任职条件。
2、竞聘条件
(1)岗位晋级
各项专业技术岗在满足基本条件下,按工龄、任当前职务年限、业绩(包括个人取得荣誉获奖情况、个人工作完成情况、上级交办事项完成情况等)、职务(包括部门负责人、专项任务负责人)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打擂台”晋级。
(2)岗位晋档
各项专业技术岗在满足基本条件下,原则上按职称聘任年限、职称评审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从高到低依次往下排。当出现岗位职数不够,职称聘任、评审年限相当的情况,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资历、年龄等有关条件来竞聘,由文化宫邀请市总或者聘请相关单位专业人员组成评委组进行评选。排序步骤如下:
① 以当前聘任职称年限排序。
② 以当前职称评审年限排序。
③ 以工龄为分数,每年1分;
④ 文化宫工龄分:以在文化宫工作年限为分数,并在文化宫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每年1分;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每年2分;
⑤ 主持课题:任当前职务期间的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参与课题:任当前职务期间的国家级1.5分、省级1分、市级0.5分;
⑥ 发表论文:任当前职务期间的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⑦ 获奖论文:任当前职务期间的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⑧ 各类竞赛获奖:任当前职务期间的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七、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文化宫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九江市工人文化宫岗位设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钟祥光
副组长:吴皓
成员:邵辉换、黄斌、殷铭
(二)工作职责
1、制订实施方案。实施工作小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将方案提交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召开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 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聘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八、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方法、步骤
文化宫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21年9月中旬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
1、组织宣传学习,从思想上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进行广泛调研,从实际与发展出发初拟文化宫岗位设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市人社局。
第二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交九江市工人文化宫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文化宫待聘用岗位空额情况
经事业单位改革后,工人文化宫定编定岗30人,目前管理岗八级空2个,九级岗空2个,专技岗五级空1个、六级空1个、七级空2个、八级空1个、九级空2个、十级空1个、十一级空1个。
3、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聚及时间要求
(1)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3)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5)开展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竞岗情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聘用工作组织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名单、岗位名称与等级)。
第三阶段:
1、文化宫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后,文化宫凭岗位认定通知书到人社局调整工资,兑现工资待遇。
附件:《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九江市工人文化宫
2021年9月6日
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填表单位(盖章): 2021 年 8 月 18 日
单位规格 | 乡科级 | 编制数 | 30 | 正式职工人数 | 26 | 岗位总数 | 30 | 单位主体岗位(√专业技术口管理口工勤) | |||||||||||||||||||
管理 岗位 | 比例 | 23% | 等级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
数量 | 7 | 核准比例 | |||||||||||||||||||||||||
实有比例 | |||||||||||||||||||||||||||
核准数量 | 1 | 2 | 4 | ||||||||||||||||||||||||
实有数量 | 1 | 0 | 2 | ||||||||||||||||||||||||
专业 技术 岗位 | 比例 | 70% | 层次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
核准比例 | 20% | 40% | 40% | ||||||||||||||||||||||||
实有比例 | |||||||||||||||||||||||||||
核准数量 | 4 | 9 | 8 | ||||||||||||||||||||||||
实有数量 | |||||||||||||||||||||||||||
数量 | 21 | 等级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
核准比例 | 2% | 4% | 7% | 7% | 12% | 16% | 12% | 20% | 20% | ||||||||||||||||||
实有比例 | |||||||||||||||||||||||||||
核准数量 | 1 | 1 | 2 | 3 | 3 | 3 | 4 | 4 | |||||||||||||||||||
实有数量 | 0 | 0 | 0 | ||||||||||||||||||||||||
工勤 技能 岗位 | 比例 | 7% | 层次 | 技术工 | 普通工 |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数量 | 2 | 核准比例 | 1% | 4% | 20% | 40% | 35% | ||||||||||||||||||||
实有比例 | |||||||||||||||||||||||||||
核准数量 | 1 | 1 | |||||||||||||||||||||||||
实有数量 | |||||||||||||||||||||||||||
县区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政府人社部门核准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 审核: 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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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各留存一份。 填表人:邵辉换 联系电话:13694825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