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7 作者: 文章来源:市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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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办字[2020]12


关于报送2020年度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驻市及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激发广大女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广大女职工在新时代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九江篇章贡献巾帼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推荐申报活动。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项目及名额

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    30

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      30

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      6

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 10

二、推荐申报条件

1.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推动九江高质量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坚持科学发展,立足自主创新,注重资源节约,维护社会安定。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成绩优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抢险和其他方面工作中成绩突出,为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以车间、科室、班组为推荐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原则上近年须获得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爱岗敬业、拼搏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位居前列,在本职岗位上或推进科技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脱贫攻坚、抗洪抢险等重大任务中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原则上近年须获得县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必须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且通过自主创业后,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纳税;已组建工会和工会女职工组织并及时足额上解工会会费;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中做出表率(同等条件下,已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积极履约者具有优先权);企业信誉高,产品质量一流,为当地社会各界赞许;热心公益,积极带动当地群众创业致富,优先安置女职工就业。

4.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全面履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各项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完成本单位工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在服务女职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工会女职工组织。

四、申报程序

1.申报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工会审核,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县(市、区)工会审核。县级工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审核同意后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2.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负责对推荐的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候选者进行审核,评审出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获得者建议名单。

3.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将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获得者建议名单提交市总党组会议,审定2020年度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获得者名单,并在市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4.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时代楷模、弘扬劳模精神,宣传展示女职工巾帼风采的过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面向基层。要面向基层一线女职工和女职工集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公示。

3.严格把关。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和工会经费、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等情形之一,以及当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集体和集体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近两年已获相关奖项者不重复推荐。

4.加强宣传。要将此项活动与女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相结合,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讲好优秀女职工的感人故事,多形式多途径宣传优秀女职工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创先争优,学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5.按时报送材料。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和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推荐表一式2份,并在表格中附5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所有表格须统一用A4纸填写双面打印,并逐级加盖公章。以上材料请于2021131日前上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逾期者以及资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220443

电子信箱:304519091@qq.com

地    址:九江市浔阳路160号市总工会

邮    编:332000


附件:1.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推荐表

2.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推荐表

3.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推荐表

4.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推荐表

5.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


                 九江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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