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行“九工贷”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3 作者: 文章来源:市总经济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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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庐山管理局总工会、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工会、八里湖新区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助力小微实体经济复工复产,鼓励职工创新创业,努力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职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为加快恢复正常经济秩序,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贡献工会力量。现将2020年“九工贷”业务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会可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2020“九工贷”贷款合作银行包括邮储银行九江市分行、建设银行九江市分行、江西银行九江分行、九江银行。各地与以上或其它金融机构合作时,可自行洽谈签约,但工会组织一律只承担利息支出责任,贷款本金风险由放贷方即合作银行自行管控承担。

二、实行线上审核和线下审核相结合方式办理贷款

建设银行九江市分行实行线上审核方式,江西银行九江分行的贷款主要实行线下审核发放贷款,邮储银行九江市分行和九江银行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审核发放贷款。线上审核发放贷款的,由职工向工会组织申请,经工会组织同意后,按银行线上审批程序进行放贷和贴息。贷款期限仍为一年,申请贷款的职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与去年一致。

三、执行最高利率限额规定

各地贷款利率可依据人行LPR利率浮动定价来洽谈,但一年期线下贷款利率不得超过5.8%。实行线上审核,申请办理贷款的,一年期利率不得超过4.75%。各地实际操作中必须遵照最高限额规定,不得突破。

四、贷款规模及任务分配

今年“九工贷”贷款总额为3000万元,较上年增长76.5%。

全市“九工贷”业务任务分配表请见附件1。各县市区分配任务数依据《九江统计年鉴》在岗职工人数,并结合上年度“赣工贷”、“九工贷”完成情况确定。

五、贴息方式

今年“九工贷”业务由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总工会共同出资贴付利息,省总还将视完成情况下发一定补助。省总和市总的贴息补助将在各县(市、区)总工会完成放贷工作后,予以划拨。

贴息补助办法:1、全市完成和超额完成“九工贷”保底放贷任务数3000万元,市总将出资80万元,加上省总下发的有关款项,按各县(市、区)总工会实际完成额在全市所占比例计发;2、各县(市、区)总工会实际完成额低于自身任务数80%的,将不予贴息补助;3、除下达的调剂外,超额完成的以120%封顶计发补助,即各县(市、区)总工会超出自身任务数120%的放贷金额部分,将不予贴息补助;4、如未完成全市保底任务数,则按完成比例缩减市总补助额,计发方法同上。

2020年7月30日前无法完成的放贷任务(未到期待续贷部分除外),将在县区间进行调剂,相应的贴息补助也同步调剂,并作为调出方的减分项,同时作为调入方的加分项。

六、进一步扩大融资额度

一般职工贷款额度控制在30万以内,劳模职工控制在50万以内。对需要更高贷款数额的职工会员,由其自行决定是否增加信用贷款或抵质押贷款,但工会组织仅在规定额度内给予贴息,超出部分,不得再给予贴息。超出额度的利息支出、利率标准由需要贷款的职工会员与放贷银行自行协商支付。对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如援鄂医护人员等一线职工的直系亲属需创业的,可按最高50万元限额执行,并给予优先办理。

七、贷款申报方式、程序

职工申报贷款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对工会向银行推荐的职工,银行按照信贷程序尽快审核,同意后尽快发放贷款;二是对银行向工会推荐的职工,各级工会审核是否符合贴息政策,然后报当地合作银行按程序发放贷款。三是对职工在线上银行审核通过的,银行在发放贷款前需征求工会组织意见,同意贴息(包括贴息额)后,合作银行方可发放贷款。

2019年“赣工贷”、“九工贷”贷款到期的,如有续贷要求,按上述程序办理。在利率相同的情况下,为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可优先由原放贷银行续贷。

八、实施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2020年5月30日前)

各县(市、区)总工会应指派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在职工中提高“九工贷”的知晓率,迅速摸清有贷款意愿、符合贷款条件的劳模、职工底数。

(二)推荐申报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

各县(市、区)总工会对申请贷款的职工要严格审查会员资格,对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至当地合作银行进行审核。附2020年九江工会“九工贷”申请表。

(三)审核发放阶段(2020年7月30日前)

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加强同合作银行的沟通协作,督促合作银行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在2020年7月30日前内完成放贷任务,未到期待续贷部分可延期至贷款到期的当月,当月必须完成续贷手续,并提前做好相应计划。

九、工作要求

各地工会和同级银行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高效便捷的运作机制。合作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要加快放款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说明,每月进行账目核对,按计划如期推进。市总工会将建立周跟踪、月通报、年总结制度,通过通报、分析会等形式,对各地进行业务指导。“九工贷”实施期间,各地工会要于每月2日前上报“九工贷”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2020年九江工会“九工贷”申请表(附件2)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同时,各地工会要将“九工贷”与双创服务站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重点选择开发区、工业园区积极开展职工双创基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有贷款需求的职工,以及亟需恢复产能,畅通产业链的中小微企业应当优先给予贷款。

2020年“九工贷”完成情况将予以通报,并抄送各县市区党政。

联系人:王星 联系电话:8227328

附件:1. 2020年全市“九工贷”业务任务分配表

2. 2020年九江工会“九工贷”申请表

      3. “九工贷”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九江市总工会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

2020年全市“九工贷”任务分配表

单位

贷款任务数(万元)

修水县

290

武宁县

180

瑞昌市

290

都昌县

240

湖口县

230

彭泽县

200

永修县

270

德安县

140

共青城市

200

庐山市

140

柴桑区

230

浔阳区

240

濂溪区

200

庐山管理局

60

开发区

90

合计

3000

 

  

附件2

 

2020年九江工会“九工贷”申请表

申 请 人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家庭地址



手机号码


是否劳模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


职工数



所属工会

        区(市)                           镇(街道)或企业工会

本 人

简 历


企业

基本状况

企业困难、规模、产品、年产值、职工数、领取《营业执照》时间等


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期限

  1      

贷款用途

□生产经营  □其他(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

审核意见


县区总工会

审核意见


银行

审核意见




注:此表每月2日前上报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附件3

“九工贷”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笔、万元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县区名称

贷款任

务数

已放款

笔数

已放款

金额

其中续贷金额

拉动贷款金额

新增入会职工人数

带动就

业人数

任务

完成率

备注











填表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注:此表每月2日前上报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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