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
发布日期:2019-12-24 作者: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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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庐山管理局总工会、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工会、八里湖新区工会,驻市及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展示我市广大女职工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女职工为推动新时代九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市总工会决定于2020年上半年在全市女职工工作会上表彰一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    30 个

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      30 名

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       6名

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   6个

二、推荐评选条件

1.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坚持科学发展,立足自主创新,注重资源节约,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成绩优异,为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以车间、科室、班组为评选推荐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原则上近年须获得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积极参加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艰苦奋斗,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或推进科技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原则上近年须获得县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必须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且通过自主创业后,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纳税;已组建工会和工会女职工组织并及时足额上解工会会费;关爱员工,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中做出表率(同等条件下,已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积极履约者具有优先权);企业信誉高,产品质量一流,为当地社会各界赞许;热心公益事业,致富不忘回报社会,积极带动当地群众创业致富,优先安置女职工就业,在帮扶救助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全面履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各项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完成本单位工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在服务女职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工会女职工组织。

三、推荐评选程序

1.候选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工会审核,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县(市、区)工会审核。县级工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审核同意后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2.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负责对推荐的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候选者进行审核,评审出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获得者建议名单。

3.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将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获得者建议名单提交市总党组会议,审定2019年度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获得者名单,结果在市总网站进行公示。

4.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将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过程,作为树立时代楷模、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作为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展示女职工巾帼风采的过程。通过评选活动,努力营造创先争优,学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先进女职工典型事迹。  

2.评选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公示。

3.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和工会经费、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以及当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集体和集体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近两年已获相关奖项者不重复推荐。

4.要认真做好各项表格的填写工作。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一式2份),并在表格中附5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所有表格须统一用A4纸填写正反打印,并逐级加盖公章。请于20201月24日前将上报材料交至市总女职工部,逾期者以及资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2—8220443

电子信箱:304519091@qq.com

   址:九江市浔阳路160号

   编:332000

附件:1. 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推荐表

2. 九江市五一巾帼标兵推荐表

3. 九江市女创业带头人推荐表

4.九江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推荐表

 

 

九江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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