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1-01-06 作者: 文章来源:
【字体: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普遍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会的实际情况,在市总机关和文化宫两个支部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现将有关点评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结合工会实际,确保点评全覆盖

  这次党员领导干部点评要紧密结合市总正在组织开展的“下基层、办实事、解民忧、促和谐”和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作为市总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点评工作时限为2011年1月5日至1月20日。

  此次点评活动必须做到每名书记都作点评,市总机关、文化宫党支部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市总党组书记点评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各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点评,机关总支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点评,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进行点评,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

  二、围绕创先争优基本要求,创新点评方式

  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工作,一是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方面作为主要内容,尤其是对支部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的情况进行点评。二是要着眼于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党员领导干部点评方式。工人文化宫党支部联系点由市总领导进行点评,一般采取现场点评,随机点评的方式进行。党组织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的点评,一般采取个别谈心点评的方式进行。党支部书记对党员的点评,一般采取集中点评的方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群众评议等方式结合进行。三是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掌握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进展和实效,做到心中有数。通过点评发现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帮助基层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务求点评时效

  市总各级党组织要把领导点评工作作为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抓创先争优活动的职责,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做到业务工作与点评工作两不误,一级点评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被点评的支部和党员要针对自身不足,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作好书面记录,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

  市总创先办将党员领导干部点评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以确保点评工作落到实处。

  九江市总工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2月31日

九江市总工会(服务号) 关闭
九江工惠(订阅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