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工通〔2014〕17号
关于加强全市工会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 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庐山管理局总工会、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工会、八里湖新区工会,驻市及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新闻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加大工会宣传信息的正确舆论导向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
设立九江市总工会新闻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方志红任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万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杨益年、周庆文、齐赵平、邱东兴),下设办公室,杨益年任办公室主任,周庆文为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协调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市总网站内容更新和《九江工会信息》编发以及向市委、市政府和全总、省总信息报送、汇总与通报考核奖励等工作。各县(市、区)与市直单位均要设立相关机构,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市总将对全市工会系统新闻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建立每季度通报制度。
二、确定人员
各县(市、区)与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市总各下属单位均需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本部门宣传信息员,具体负责所在单位(部门)的信息采集、筛选、加工、上报工作。宣传信息员名单每年3月15日前报市总组织宣传部备案。宣传信息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及时发现、捕捉、报送各类重要信息,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报送内容:
1、本单位(部门)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动态等公开性内容。
2、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措施、建议。
3、推进单位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4、技术创新、节能降耗、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
四、报送要求:
1、新闻宣传与信息报送要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要在第一时间报送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做到信息不失效。重要事件要边处理边报告,讲求时效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在事情发生1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并根据事情的发展,随时报送处理情况和结果。
2、报送信息应准确、精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读性。
3、鼓励在充分调研和深刻挖掘的基础上,撰写有深度的调研信息,侧重多报调研性信息。
4、涉及信访稳定和保密性的信息,在报送过程中,要通过书面报送,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递。同时,要注意加强向新闻媒体发布此类信息的审查把关,严禁私自向外发布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
5、各县区每周报送宣传报道1篇以上,信息报送2条以上。
6、市总各部门、各下属单位每周报送宣传报道或信息1次。
7、市直各基层工会每月报送宣传报道和信息2次。
8、报送信息以书面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市总组织宣传部,电子邮箱:51gj@163.com,电话:8222232
五、奖励措施:
(一)稿件奖励办法
1、媒体名录与分类
一类(共2家):中央级综合性媒体: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
二类(共8家):省部级综合性公开媒体:工人日报、江西日报;省部级综合性系统媒体:全总信息、全总工会要情、中国工运、工会信息、工运研究、工会工作通讯;
三类(共6家):
地市级综合性媒体:九江日报、江西工人报;
地市级综合性系统媒体:省总信息、九江信息、江西工会通报;
省部级工会网络媒体:中工网
四类(共3家)
地市级有关网络媒体:中国九江网、九江新闻网、江西工会网;
五类(共1家):九江工会网。
2、奖励方案
凡在上一条款“媒体名录与分类”内的媒体上刊发文章,均可按照下列奖励方案进行奖励;不在“媒体名录与分类”内的媒体,其刊发文章不予奖励。
(1)凡在一类媒体,即:《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刊发文章,200字以上每篇奖励260元,200字以下每篇奖励200元。
(2)凡在二类媒体,即:《工人日报》、《江西日报》、《全总信息》、《全总工会要情》、《中国工运》、《工会信息》、《工运研究》、《工会工作通讯》等媒体刊发文章,200字以上每篇奖励150元,200字以下每篇奖励100元。
(3)凡在三类媒体,即:《九江日报》、《江西工人报》,省总信息、九江信息、江西工会通报、中工网等媒体上刊发文章,200字以上每篇奖励50元,200字以下每篇奖励40元。
(4)凡在四类媒体,即:中国九江网、九江新闻网、江西工会网刊发文章,每篇奖励30元。
(5) 凡在五类媒体即九江工会网刊发文章,每篇奖励10元。
(6)凡调研报告、工运理论论文,以及3000字以上大篇幅综合性工作报道、典型事迹及中心任务宣传稿件被上述一类至四类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400元。
新订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奖励办法. | ||||
类别 |
媒体 |
奖励(元) |
备注 | |
200字 以下 |
200字(含)以上 | |||
五类 |
九江工会网 |
10 |
10 |
|
四类 |
中国九江网、九江新闻网、江西工会网 |
30 |
30 |
调研报告、工运理论论文,3000字以上大篇幅综合性工作报道、典型事迹及中心任务宣传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
三类 |
《九江日报》、《江西工人报》,省总信息、九江信息、江西工会通报、中工网 |
40 |
50 | |
二类 |
《工人日报》、《江西日报》、《全总信息》、《全总工会要情》、《中国工运》、《工会信息》、《工运研究》、《工会工作通讯》 |
100 |
150 | |
一类 |
《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 |
200 |
260 |
(二) 稿件统计工作
1、各县(市、区)总工会需每季度向市总工会组宣部报告当季本单位的稿件刊发情况,具体报告时间是:每季度首个月的15日之前,提交上季度《刊发稿件统计报表》(报表格式见附件)。
2、各县(市、区)总工会需在年底向市总组宣部报告本单位全年稿件刊发情况。具体报告时间是:每年元月30日前提交上年度《刊发稿件统计报表》(报表格式见附件)
3、凡在一类至四类媒体刊发文章,须第一时间将刊发情况报送市总组宣部备案,备案要求是:提交①文章文本文件、②刊发媒体、③刊发样张或样照。
4、《刊发稿件统计报表》要求制作为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各一份,其中,电子版本发邮件至:51gj@163.com;纸质版本加盖公章邮寄至九江市总工会组宣部,地址:九江市浔阳路160号,邮编:332000。
5、相关联络事宜请咨询市总组宣部。联系人:邱东兴
联系电话:8222232
附件:刊发稿件统计报表(季度、年度)
九江市总工会
2014年3月27日
主题词:加强 工会系统 新闻宣传 信息报送 通知
九江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
刊发稿件统计报表(季度、年度)
媒体种类 |
稿件标题 |
媒体名称 |
刊载日期 |
分类合计 |
一类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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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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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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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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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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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稿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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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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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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