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贯彻“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暨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1-06-22 作者: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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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会组织积极贯彻“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暨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精神

 

为全面推动我市企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2011531日,市总工会在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全市工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暨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市政协副主席、市总主席朱忠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总常务副主席陈萍风同志作了工作部署,省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吴建国作了重要指示,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工司工会介绍了经验,部分县(市、区)工会主席作了交流发言,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会后,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行动迅速,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工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暨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精神。各县(市、区)总工会、参加会议的重点企业工会主席及时把现场会精神向本地区、本单位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党委政府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为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工作支持。

修水、九江、星子、武宁、德安、永修、都昌县总工会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或主席办公会传达现场会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责任分工,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各级工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厂务公开栏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广泛报道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责任感,提高了广大职工维护劳动经济利益的权益意识。

九江、修水、都昌县总工会积极主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健全三方定期会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同时还组织了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培训;要求建会企业工会都要配备一名懂法律、能代表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对集体协商指导员建立考核档案,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进行跟踪服务、跟踪指导、跟踪考核,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作用。

武宁县总工会在深入全县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由常务副主席梅舒和同志带领机关干部、辖区内10家有影响的重点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深入江西旭阳雷迪公司参观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全市各级工会普遍建立健全了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激励奖惩机制,把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工会、企业评优评模的必备条件,建立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和履约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成效评价机制,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动态跟踪考核。当前,全市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取得阶段性成果。(市总民管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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