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8 作者: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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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经审[2014]1

 

关于开展2014年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基层工会经审会:

根据省总经审工作意见和市总经审工作部署,2014年全市各级工会经审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级工会经费收、管、用情况的审查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好工会经审会的审查监督职责。现就2014年经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认真开展对2013年度工会经费计提拔缴情况的专项审计工作。各基层工会经审会(工会)要认真组织好对本单位行政2013年度计提拔缴工会经费情况的审计工作,并于201435日前将审计结果附相关资料上报市总经审会办公室审核,需报送如下三项资料,并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依法作出承诺:12013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自查表》,各单位将审计结果填于自查表中,须经行政法人签署承诺所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均真实可靠的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工会签署审计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审计结果有效,缺少一项视为不具备审核基础,不予审核;2、由本单位行政财务提供的能反映2013年度工资总额情况的职工薪酬费用明细表或经费支出明细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财务公章);32013年度上缴市总的工会经费缴款单(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市总工会经审办审核。

二、认真开展本级工会2013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201435日前填报《市直基层工会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并加盖工会公章。

三、各单位在自查和审核中,对自查出的少缴、漏缴工会经费,要督促本单位行政及时、足额补缴。补缴账户名:九江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开户行:工商行浔中支行,银行账号:1507210009026427430

四、各单位工会主席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和材料上报工作。市总将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凭证划拨”制度》(九工通[2007]19号文件),对没有完成《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自查和上报工作的单位、未经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单位将暂缓办理该单位工会经费的拨付。

经审办电话:0792-8112142    办公地点:市文化宫五楼

(烟水亭斜对面)

附件:《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自查表》

《市直基层工会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九江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14年2月8日

 

  

 

主题词:开展   审查审计    通知

抄报:江西省总工会经审办、市总主席、副主席

九江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14年2月8日印发

(共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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