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工经审[2014]3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市总有关部门、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
依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和《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总两级经审工作部署,市总经审会拟2014年审计及审计调研工作计划如下:
一、拟定审计项目及单位
1、市总本级预决算审计:市总财务部、市总办公室
2、下审一级预决算审计:瑞昌市总工会、湖口县总工会、德安县总工会、星子县总工会、彭泽县总工会、浔阳区总工会、庐山区总工会、开发区总工会
3、专项审计:市总帮扶资金、劳模津贴、奖章评选(帮扶中心、保障部、经济工作部、参评2014奖章申报单位)
4、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市工人文化宫、市职工学校、市职工旅行社、市职工服务中心
5、市直基层工会审计:计划对150家市直基层单位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二、审计依据
审计主要依据《审计法》、《会计法》,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会计制度》,全总制定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全总经审会制定的《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的通知》。
三、审计要求
请各被审计单位准备好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财务资料和电子数据,并为审计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条件。
具体审计时间另作书面通知。
市总经审办
2014年2月18日